263.什么行为侵犯了著作权
作者:
常桦 更新:2022-11-18 06:45
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,以下15种行为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侵犯:(1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表其作品。
(2)未经合作者许可,特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。
(3)没有参与创作,为牟取个人名利,在他人作品上署名。
(4)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。
(5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或者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。
(6)使用他人作品,未按规定支付报酬。
(7)未经表演者许可,从现场直播其表演。
(8)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。
(9)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。
(10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,复制发行其作品。
(11)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。
(12)未经表演者许可,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。
(13)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。
(14)未经广播电台、电视台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、电视节目。
(15)制作、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。
著作权本是作者的合法权利,他人行使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或许可,否则构成侵权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