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3.企业的哪些收入可以免交税
作者:常桦      更新:2022-11-18 06:45
 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26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)规定,企业的下列收入可以免交税:  国债利息收入。
  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。
  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。
  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。
  国债利息收入,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。
 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。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(二)项和第(三)项所称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,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。
  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,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: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。
  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。
  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外,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。
  财产及其利息不用于分配。
  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,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,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予该组织性质、宗旨相同的组织,并向社会公告。
  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。
 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,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。
  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。
  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,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,但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  中国税务报曾刊登过一篇文章:上海某地区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将“不能免税的通知”交到某老板手里并要求将未交纳的30万元增值税补交入库。该老板很沮丧,也很无奈:“30万元的学费交得值,就是费用高了点儿。”
  该老板是当地供销社化肥门市部的经理,2007年开业以来,每次到税务机关申报都是零申报,根据税法的规定,该门市部经营的化肥属免征增值税,两年期间共免征增值税30多万元。由于免税,门市部经理对处理税收问题的观念就比较淡薄,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,认为免税是国家给我们的政策,税务机关不能把我们怎样。正是由于这种麻痹意识的影响,该老板对门市部财务工作的要求就不严格,没有规范财务工作,账务不健全,核算手续不规范,甚至没有履行必要的申请手续。
  税务机关检查认定该企业:不能准确核算和划分征税与免税项目,并且没有进行免税申请,因而对销售的化肥不能享受免税优惠。这时,该老板才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,不是自己认为符合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自然能享受的,纳税人必须符合条件并进行申请,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享受,同时也不能放松对财务工作的要求,规范财务工作对税收也有很大影响。否则就要按税法的规定补交30多万元的税款。
  很多新办企业不知道哪些税收是免征的,在缴纳之前一定要弄清楚。还有,即使知道了哪些是免征的税种,仍然要进行免税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