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.第一百零九章
你们懂这是什么东东……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。
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, 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。
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,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?末世可怜的人多了, 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,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。
然而, 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,但她知道饥.饿.难.耐的滋味, 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, 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。
吃完了最后一口肉,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,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,心中也畅快了些。
吃完了肉喝完了酒,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,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, 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收银台前。
“结账。”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上,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。
在来到店里的时候,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,自然也包括结账。
同是现代位面的人,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,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,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。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,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,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。
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, 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。
因此, 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, 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。
“开个价吧,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,丧尸晶核。”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,认真地道:“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,它不仅是充当货币,而且能辅助修炼,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,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。”
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,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。听完赵雪的讲解,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,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,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。
可惜,丧尸晶核再好,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。
他不是科学家,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,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,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,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。
至今为止,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.色的人,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。或许黄金、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,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,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,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,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,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,实在是太不合算了。
活着就很不容易了,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?
因此,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,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,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。
抱着一丝歉意,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:“抱歉,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,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。”
“为什么?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?”
“因为我穷。”
穷?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,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,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,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,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,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,就一文不值。
赵雪明白了缘由,就把晶核收了回去,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,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,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。
在末世位面,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,尤其是钻石,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。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,也因此,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,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,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。
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,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。
在末世呆久了,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,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‘垃圾’给掏出来了,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,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?
于是赵雪问道:“小哥,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?”
“很值钱。”
赵雪大喜:“那好,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,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。”
赵雪猜测的没错,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,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,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,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。
路鹿承认,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,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。
“不行,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,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。”
“胆小鬼,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,有什么不敢的。”
“不卖,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,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。”路鹿坚决地道。
水!他终于喝到水了!
在[崂山白花蛇草水]入口的那一瞬间,男子就体会到了有水喝的喜悦,他感觉到这清凉的液体流过他干渴的喉咙,拯救了他快要蒸发的心,仅仅是一小口,就让他有活过来的感觉。
然而,他刚刚咽下去,从胃袋里就翻涌上来一股奇怪的味道。
有点像在太阳地下曝晒了一百天的咸鱼,也像臭烘烘地奶酪。
更可怕的是,他竟然从中尝出了臭袜子的味道。
“难道是这水变质了吗?”男子,或者叫勒顿,这名淘金者不禁这样想到。
曾经在冒险的时候喝过恶臭难闻的沼泽水,勒顿以为不会有比这更可怕、味道更差劲的水了,但现在这瓶装在精致玻璃瓶里的水,竟然让他升起了‘这比沼泽水还可怕’的念头,在两天半没喝水的现今,他这种反应真是不应该。
毕竟,再难喝的水也是水啊!
第一口就被蛇草水击倒,勒顿在犹豫要不要喝,最终无法忍受的干渴击倒了他,于是他安慰自己道:“能堂而皇之的摆放在商店里贩卖,这应该不是沼泽水那种劣质的水。”
“肯定是我的味觉出了问题!”
勒顿认为这一定是长期没喝水造成的味觉错乱,于是他就捏着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,当一瓶水都喝完后,他感觉好了很多,不再那么渴了,不过胃里翻涌上来的味道越来越让他觉得恶心了。
“不,除了清澈透明,看起来和大城市里珍贵的圣水一样,其实臭水沟里的水都比这个好喝吧?”
勒顿无法在欺骗自己了。
除了解渴的作用,他实在找不出这种水第二种好处来。
如果越喝越觉得难喝这也算优点的话。
砸了砸嘴,勒顿再次品尝到了酸、甜、苦、辣、咸同时在口中炸开的味道。
这让他五味杂陈。
自他出生以来,他从来就没有喝过味道如此复杂的水。
如果单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,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,这就让他承受不了了。
虽然打心底对这名叫[崂山白花蛇草水]的神水有些抵触,但这水到底对他有救命之恩,怀着复杂的心情,勒顿忍不住又取过一瓶水仔细品尝,这次他竟然诡异地品尝出一种层次感来。
他喝了一口又一口,随着口渴的缓解,他莫名地觉得这水好像没有那么难喝了。
而且他喝着喝着还喝出了一种戚戚然的感情来。
[崂山白花蛇草水]辛辣苦涩的味道让他想起了这段艰辛的沙漠旅程。
勒顿本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级佣兵,只能接一些难度不高的跑腿任务以此维持生计。实际上,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,他完全可以过着这种平淡的日子,直到老的跑不动,用积攒已久的钱到乡下买块地,然后像其他低级佣兵一样,过上不咸不淡的生活。
然而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计划。
自打他爱上一位姑娘,一位城市中颇有资产的姑娘,他就尝到了恋爱的苦果,因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给一位漂泊流浪的佣兵。比起饥一顿饱一顿的佣兵,他们更希望姑娘嫁给有体面工作的上等人。
最不济也要在城市里有一席之地。
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,勒顿也决心要让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,但是要在大城市里安顿下来,他的钱是远远不够的,所以,他在听到有人在塔尔沙漠挖到金子时,才会毅然决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,希望能借此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。
勒顿运气不错,尽管大沙漠涌进了一大批想要碰运气的人,他仍然打败了竞争者,挖到了不少金子,然而在返程的路上,他因为意外迷了路,当他重新找到方向的时候,他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。